论文|张伊娜等:网络零售缩小了区域经济差距吗?——基于中国地级市数据的实证分析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Author 张伊娜 展蓉
图片来源:新华报业网
*本篇论文原载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如需获取全文请参阅刊发杂志。
作 者
张伊娜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务部消费大数据实验室主任
展 蓉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硕士研究生
网络零售市场的发展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区域经济差距的重要因素。本文利用2018—2021年全网60余家电商平台的地级市网络零售数据,实证探究了网络零售发展与区域经济差距的内在联系。研究发现:第一,整体来看,网络零售市场的发展拉大了我国的区域经济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强者越强”的极化现象;第二,网络零售整体的促经济差距收敛效应仅发生在东部地区,对于中西部城市与国内头部城市间的经济差距形成了反向的发散效果;第三,农产品的网络零售有助于缩小中西部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且对西部城市的收敛效果要强于中部城市。研究结论为分区域、有侧重地支持网络零售发展以及加强东西部农产品消费协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网络零售;区域经济差距;农产品;东西部消费协作;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重大战略部署之一,也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仍然明显,严重制约了我国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实效性的取得。由于历史基础、区位条件、制度因素、开放程度及市场化水平等方面差异的影响,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整体上呈现先缩小后扩大又缩小的趋势。城市间经济发展的不平等一直是总体失衡的重要来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化和城市经济发展的空间不均衡现象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而近年来,由于地区发展格局有所调整,城市间人均 GDP 收敛趋势逐步放缓甚至呈现发散态势。
东西部协作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性举措,其中加强区域消费协作是重要一环。随着我国消费驱动型增长模式逐步形成,消费特别是网络消费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在各类线上交易平台和非现金支付迅速发展,叠加2020年以来疫情的出现和反复对线下消费造成剧烈冲击的背景下,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的交易规模迅速增长。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从2011年的4.4%提升至2021年的24.5%,十余年间增长近五倍。但尽管整体网络零售市场增长迅猛,其空间发展水平却极不均衡,东部沿海城市及中部地区部分新一线城市是网络零售的高度聚集区,2021年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和江苏省五省市的网络零售额合计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72.35%。此外,由于不同地区电商竞争力、物流基础、消费者特征等存在较大差别,区域间的消费流入流出特征存在明显差异,这种不均衡的消费流向将通过城际间的购销顺逆差重塑全国消费格局。那么,网络零售将如何影响区域经济差距?农产品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是否与前者一致?这些影响效应是否存在地区异质性?以及如何更加充分、有效地加强东西部消费协作,释放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的收敛效应?本文将结合2018—2021年中国地级市层面的真实网络零售数据,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逐一回答以上问题。
针对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影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国内外已有研究多聚焦于定义上更为宽泛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经济增长问题的探讨,相关研究已经证明电子商务是宏观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目前也有少量学者着眼于研究更为狭义层面的网络零售对居民消费、制造业集聚等经济发展要素的影响,但其实证所用的网络零售数据多是基于全国网络零售额,将互联网连接率或快递业务数量等作为权重推算得出。也有极个别学者采用了阿里巴巴平台获取的直接性零售数据,实证发现电子商务增加了中国国内贸易总量。但由于近年来各后起电商平台市场份额迅速扩张,行业或面临洗牌,仅利用单一平台数据可能存在较大偏差。值得注意的是,赵霞和荆林波(2017)利用2013—2016年官方部门统计的全国31个省(区、市)的网上零售额数据,实证探索了网络零售对地区经济增长差距的影响,认为网络零售削弱了全国范围内各省份经济的收敛性,增强了中部地区的发散效应,同时对东、西部地区的收敛效应也具有削弱作用,其研究是少有的与本文研究密切度较高的文献。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虽已肯定了电子商务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但目前基于一手数据对网络零售与区域经济差距关系的研究几无涉及,且忽略了特定行业与整体网络零售影响效应的统筹性探讨。本文可能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目前鲜有文献探讨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可以丰富现有研究结论;第二,采用大数据监测获取网络零售数据,监测范围覆盖全网60余家电商平台,数据空间维度细化至地级市层面,弥补了前人研究仅利用全国和省级层面数据以及推算型数据的不足;第三,将农产品网络零售的区域经济差距收敛效应与整体网络零售的影响进行对比性探讨,有助于全面、正确认识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为政府相关部门科学支持各地网络零售发展、加强东西部地区消费协作提供理论参考。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 网络零售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路径
消费是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三大循环”的核心要素,其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消费需求变化所引致的投资、生产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连锁反应。
网络零售交易模式使得传统零售服务薄弱的长尾群体消费潜力得以释放,可以有效提升消费端需求体量。一方面,网络零售交易模式可以突破时空约束,通过全天候、多平台、多样化的商品展示直接触达目标消费群体,通过提高供需适配度激发和创造消费需求,极大扩张了零售商的消费市场范围;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新的零售模式,网络零售改变了信息、商品、资金的流通方式,通过对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交换链的去中介化过程,进一步缩短了供应链环节,有效提升了交易效率,特别是使得农产品等特色产品的“原产地直发”成为可能,为零售商节省成本开支并用于开发新产品、提升消费体验和扩展零售规模提供了基础。
网络零售模式引起的潜在消费需求的增长会有力促进生产、投资以及技术等经济发展要素的进步。网络零售快速发展背景下,消费端需求的增长通过扩大市场容量对制造业集聚产生向心拉力,促使企业进行投资和生产,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提升就业水平;同时网络零售的发展对物流快递、道路交通及运输装载设备等基础设施的需求较大,可以拉动当地及邻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升级;同时也推动政府和企业积极投身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分析、信息服务、市场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和集聚。此外,网络零售的发展会催生技术的创新、进步、扩散和溢出,推动市场不断产出创新性的物品和服务,倒逼生产方式的变革,孕育出新的商业模式,促使经济增长方式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以市场拓展为动力的斯密型增长转变为主要依靠知识要素投入和以创新为动力的熊彼特型增长。
(二) 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机制
网络零售的促经济发展效应在不同区域间的作用程度差异是网络零售影响区域经济差距的关键。由于地区间网络零售发展基础不同,零售业发展环境及消费者偏好等差异较大,这可能引起网络零售发展带来的促经济发展作用在不同区域间存在明显的强弱差异,并将进一步体现在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上。
根据传统的区域划分,对于东部地区而言,一方面由于在地理位置、营商环境、市场效率等各方面兼具优势,城市网络零售发展水平的提升往往伴随着相关制造业、电商服务商、物流等高质量企业资源的集聚与产能的优化配置,市场规模效应的存在,使得企业交易成本、物流成本相应较低,从消费到投资、生产乃至技术创新的传导路径畅通而高效;另一方面,东部发达城市的网络零售市场与线下实体商业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已经基本形成,两者间“融合互补”的发展趋势使得电商的发展催生出很多以往没有的实体商业,例如当下许多新消费品牌都选择线上孵化品牌,线下拓展门店的全渠道零售模式作为品牌发展路径,这种线上线下融合共生的零售生态为城市的整体零售市场提供了消费“增量”,进一步释放了网络零售的经济效益。而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讲,由于网络零售发展基础远落后于东部城市,且区域内部网络零售发展极不平衡,电商分布较为分散,生产、物流、仓储等供应链节点较难形成规模,在市场价格、物流效率等方面竞争力相对较弱,网络零售的发展可能难以引致投资、生产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提升;其次,由于中西部地区部分落后城市线下零售基础较弱,实体商业较难满足本地消费者需求,导致居民往往会将其消费中的更大比例用于网络消费。在此背景下,零售商往往是在承受电商挤压的情况下被迫“上线”,网络零售发展水平的“提升”更多是“存量”零售在两种销售模式间的转移。此外,从全国整体层面而言,区域间购销顺逆差现象的存在使得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消费更多地流向了东部电商发达城市,这将进一步抑制网络零售对中西部地区的促经济发展效应,不利于缩小当地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甚至形成反向的拉大作用。而从全国整体层面而言,这将进一步削弱网络零售对不同区域经济差距的收敛效果。
农产品的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逻辑与上述路径存在较大差异,相较于其他行业,农产品电商通常更加接近产地,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也以邻近产地为优,这可能使得产业结构中农业占据明显优势的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多受益,进而缩小中西部城市与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而尽管东部农产品网络零售规模明显高于中西部,但由于东部地区以二三产业为主导,对于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明显弱于中西部,农产品的网络零售对于东部城市的经济差距影响可能并不明显。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1:从全国范围看,网络零售发展水平的提升将拉大区域经济差距;
H2:网络零售发展水平的提升可以显著缩小东部地区的经济差距,对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城市与国内经济发达城市间的差距存在反向的拉大作用;
H3:农产品网络零售的发展可以显著缩小中部和西部地区城市与国内经济发达城市间的差距,对于东部地区城市间的经济差距无明显影响。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 数据来源和变量选择
本文选取2018—2021年的地级市数据作为研究样本,经剔除数据缺失的观测值,共计纳入264个地级市、1056条样本数据。其中网络零售数据来源于商务部-复旦大学消费大数据实验室,数据同步监测包括淘宝、天猫、京东、抖音等在内的电商平台销售端数据,覆盖全网约95%以上的交易规模;地级市层面相关经济数据全部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及《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各变量及其测度方法如下。
1.被解释变量:经济差距(ln gap)
本文以实际人均GDP衡量各地级市经济发展水平,并参照景维民和张景娜(2019)、赵爽等(2022)的做法,将各年份实际人均GDP最高的地级市的数值与各地级市实际人均GDP之比作为经济差距的测度变量。为了剔除价格的影响,获得人均GDP的真实值,本文参考赵霞、荆林波(2017)的做法,以2015年为基期首先计算了GDP平减指数,再用各地区名义人均GDP除以平减指数,得到各城市人均GDP的真实值。
2.核心解释变量:网络零售发展水平(ln onl)
传统视角来看,网络零售发展水平通常以网络零售额来衡量,但由于各地区零售发展基础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网络零售额的空间分布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平衡性,仅以绝对额表征的网络零售发展水平难以全面、精准地衡量一地的网络零售发展程度,例如其忽略了城市内部网络零售在整体零售中的所占比例。因此,本文统筹考虑地级市的网络零售和整体零售发展,采用相对方式构建地级市网络零售发展水平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onl_rei为i城市全年的网络零售额,trsi为i城市全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n为全国地级市个数。
3. 控制变量(Controls)
参考以往相关文献,本文选取以下对区域经济差距有重要影响的变量作为控制变量。①资本存量(ln cap),以地级市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基础,根据张军等(2004)的永续盘存法计算得到;②开放程度(ln open-gdp),以地级市当年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衡量;③政府干预程度(ln exp-gdp),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GDP的比值衡量;④人力资本(ln stu),以地级市当年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人数衡量;⑤产业结构(ln ind-str ),用第三产业产值与第二产业产值的比值来衡量;⑥科技创新水平(ln pat),以地级市当年专利授权数衡量。
(二) 模型设定
为检验理论分析部分提出的研究假说,基准回归部分针对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i和t分别表示城市和年份;μi和δt分别为城市与时间固定效应;ε为扰动项;α、β、γ为相应系数。此外,为了降低模型的异方差问题,对所有变量均取对数形式纳入模型。本文重点关注系数β,表明剔除其他干扰因素之后,网络零售发展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
同时,农产品网络零售的区域经济收敛作用也是本研究关注的另一重点,为了验证农产品网络零售与整体网络零售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影响中的差异,本文还进一步设定了地级市农产品网络零售占比变量(Ln agri_r),用其替代基本模型中的整体网络零售发展水平变量进行回归,其他各变量设定与基本模型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不过,以上的模型设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内生性问题。首先,网络零售发展在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同时,在很大概率上也会受到地区经济活动的反向影响,导致互为因果问题。其次,尽管本模型尽可能全面地考虑到了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因素,并将其纳入控制变量,但遗漏变量的存在几乎无法避免。因此,本文同时采取工具变量回归方法,参考黄群慧等(2019)、郭峰等(2023)等在研究数字经济时的类似做法,我们将1984年各地级市每百万人邮局数量(post)作为工具变量。首先,网络零售发展与当地物流体系直接相关,历史邮局发展为后来的物流产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互联网技术和设施基础,会影响到当地后续的电子商务发展。其次,早期历史邮局数量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当下的区域经济差距。因此,该工具变量同时满足相关性和外生性要求。考虑到本研究所用数据为面板数据,因此本文同时收集了2018—2021年全国层面的快递业务量(del)数据,将其与各地级市历史邮局数量相乘作为最后的工具变量进行二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回归。同时,为了减小不同数据间因为量纲所带来的误差,本文在相乘前将两个变量做对数处理。具体如下:
(三) 变量描述性统计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
表2汇报了基准回归的结果。首先,我们采用OLS回归,第(1)列仅控制城市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第(2)列在第(1)列的基础上进一步添加控制变量。可以看到,在OLS回归中,核心解释变量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在进一步添加控制变量后,核心解释变量系数仍然显著、绝对值明显下降,且控制变量系数多数显著,说明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基本合理。其次,如前文所述,网络零售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影响效应检验模型中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在第(2)列的基础上添加工具变量,对模型进行二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回归,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回归结果分别如第(3)(4)列所示。第一阶段回归结果显示,本文所构建的工具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符合工具变量选取的相关性要求。从第(4)列的回归结果来看,在使用工具变量回归的情况下,网络零售发展水平的系数方向与OLS仍然保持一致,对区域经济差距存在显著的拉大效应。此外,相较于传统OLS回归结果,工具变量回归中多数变量系数的绝对值均有所增大,且大多具有统计显著性,回归系数明显得到改进。因此,我们认为,采用工具变量的2SLS估计结果更为可靠,也即从全国层面来看,网络零售发展拉大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验证了本文的理论假说一。这与传统经济直觉中“网络零售可以缩小区域经济差距”的观点有相悖之处,下文将通过分区域检验进行进一步的说明。
从工具变量的有效性来看,Kleibergen-Paaprk的LM统计量显著拒绝了“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原假设;弱工具变量检验中,Cragg-Donald的Wald F统计量明显大于Stock-Yogo弱识别检验10%水平上的临界值,说明本文的工具变量不存在弱相关问题。
(二) 区域异质性分析
为了对比网络零售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影响在各地区的差异性,我们按照传统区域划分方法将地级市样本划归为三组,分别考察了网络零售发展在东、中、西部三个地区的经济影响,具体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城市与中西部地区的网络零售发展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截然不同,对于东部地区而言,一个城市网络零售发展水平的提升可以有效降低其与头部城市的经济差距;反之,对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网络零售的发展对于城市间经济差距存在显著的扩大作用,且对于西部地区的影响要明显高于中部地区,验证了前文理论分析中的假说二。整体来看,表3的结果恰恰说明了网络零售发展的经济带动作用与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和外部环境等因素存在密切关联,东部城市借助线上零售渠道极大扩展了目标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吸引消费流入,基于良好的商业环境、基础设施等强力拉动生产和投资,占据了网络零售模式创新的最大经济福利;而由于电商发展缺乏竞争优势,且城市内部零售业态未形成良好互动,中西部地区城市可能多处于网络零售发展带来的消费“挤出”局面,消费端的压缩进一步加大了其与东部地区的经济差距。
(三) 农产品网络零售对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
随着网络零售的快速发展,商品产地在零售中的优势愈发凸显,线上零售使得农产品的“产地直发”成为可能,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长期稳定、高效透明的交易渠道。本部分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将农产品作为重点品类进行单独分析,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在网络零售总额中的占比(In agri-r来衡量农产品网络零售的发展,替代整体零售发展水平进行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结果表明,从全国范围来看,农产品网络零售占比的提升可以对区域经济差距起到显著的收敛效果,而这种经济差距收敛效应仅作用于中西部城市,且对于西部地区的影响要大于中部地区;对于东部地区而言,农产品网络零售占比的提升对于区域经济差距并无明显影响。这一结果验证了本文的理论假说三。尽管东部城市农产品网络零售绝对额明显高于中西部,但从农产品在网络零售中所占比重的角度而言,由于中西部城市的网络零售规模本身较小,农产品的线上销售在其整体网络零售中占据了相当地位,例如2021年中部和西部城市农产品的网上零售额在整体零售中的平均占比高达13%和16%,而同期的东部城市该值仅为7%,对于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明显弱于中西部城市。农产品网络零售在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中的作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东西部的消费协作提供了发展方向,即以中西部地区农产品电商发展为深化消费帮扶机制的重要抓手。
(四) 稳健性检验
1.替换和增加关键变量
首先,本文借鉴Aghion P等(2009)的思想,以美国各年份与我国各地级市人均实际GDP之比重新度量区域经济差距,替代原有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其次,基础设施建设在地区经济差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此处增加年末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结果显示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方向和显著性均未有明显变动,说明本文的回归具有稳健性。
2.排除异常值
为减轻异常值对研究结果的干扰,本文对核心解释变量分别进行了上下限1%、2%、5%分位数的缩尾处理,再次进行工具变量回归。结果显示,经缩尾处理后主要解释变量的系数方向和显著性基本未有明显改变,因此前文的结果是可靠的。
中国网络零售市场发展势头依然强劲,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网络零售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利用2018—2021年全网60余家电商平台的地级市网络零售数据,在综合考虑城市线上线下双渠道零售模式的基础上,构建城市网络零售发展水平测度指标,建立固定效应模型检验了网络零售发展对我国区域经济差距的影响。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从全国视角来看,网络零售市场的发展存在经济层面的极化效应,其发展拉大了我国的区域经济差距。这主要是由于地区间经济基础、投资环境、消费市场偏好等存在明显差异,网络零售发展引起的潜在消费需求的增长对生产、投资以及技术等经济发展要素的助推程度将产生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由消费到投资和生产的链条较之欠发达地区可能更为畅通,网络零售发展带来的促经济增长效应也将显著强于欠发达城市,进而产生“强者越强”的极化效果。
第二,网络零售发展水平的提升可以显著缩小东部地区城市与国内头部城市的经济差距,但对于中西部地区城市的影响则以拉大经济差距为主。东部城市线上线下零售间的良性循环,使得网络零售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消费“增量”;而中西部城市更多是“存量”零售在线上、线下两种渠道间的转移,甚至在区域间的购销逆差局面中遭受网络零售市场的挤压。总体而言,网络零售发展的经济福利将更多被东部发达城市占据。
第三,由于农产品电商的市场竞争更加注重产地优势,农产品网络零售在整体网络零售中占比的提升可以对区域经济差距起显著的收敛效果,而这种经济差距收敛效应仅作用于中西部城市,且对于西部地区的影响要大于中部地区;对于东部地区而言这一影响并不显著。
本文结论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
第一,东西部地区的消费协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零售的积极作用。一是鼓励中西部地区搭建多渠道农产品销售平台,发挥东部大型城市的消费能力,畅通中西部地区农产品外流渠道,以市场需求倒推农户种植、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发展;二是强化产业链思维,做大做强中西部农产品产业链条,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以消费带动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壮大;第三,各地市网络零售的发展要因地制宜,转变思维,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可以依托当地特色打造特有农产品电商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防止因地区间产品同质性过高所造成的冗余竞争,找到进一步拓展农产品网络零售市场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第二,城市线下传统零售要与网络零售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一方面,实体零售企业要积极融入网络交易浪潮,增强对网络零售侵蚀线下市场份额的抵御能力,紧抓线上交易发展带来的转型升级契机,积极变革营销渠道;同时继续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效率,缩短配送时间,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另一方面,尽管受前期疫情影响,实体零售行业复苏缓慢,但线下购物方便快捷、场景化体验等天然特性使得实体零售仍然是城市零售业态发展的立足之本,具有“保社零”基础的“防御”能力,因此需充分发挥传统商业个性化服务和体验性消费的优势,放大消费的社交功能,加快线下服务消费扩容提质;同时推广“无界零售”概念,推动线上线下的商品互通,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的购物选择,实现双渠道优势互补以及线上线下的融合共生。
第三,政府应当积极引导资金流向,适度向网络零售发展滞后的中西部地区倾斜。随着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全国范围内的消费障碍壁垒进一步破除,网络零售的地区差异可能引致地区间新的贸易和经济不平衡现象的出现。东部部分城市借助线上零售渠道极大扩展了目标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吸引消费流入,占据了网络零售模式创新的最大经济福利。由于缺乏规模效应及竞争优势,国内多数地区面临“购销逆差”局面。为此,政府应当积极引导资金流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网和信息公共服务业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物流仓储、信息服务、电商平台等相关产业引进的政策优惠力度,改善欠发达地区的投资环境和产业发展环境,畅通消费到投资和生产的循环链条,充分发挥网络零售发展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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